第五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与理解: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中华民国国民法》、《中华民国刑法》。
熟悉与运用:
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宪法(1947)》,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权宪法性文件,马锡五审判方式,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 五权宪法理论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三节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天坛宪草” “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六法全书”与判例、解释例 《训政时期约法》
“五五宪草” 《中华民国宪法(1947)》
五院制 立法院 司法院 《中华民国民法》 《中华民国刑法》
“三级三审制”
第五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权宪法性文件与审判制度的特点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马锡五审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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