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与理解:
       司法的概念,司法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与独立行使检察权,司法效率,法律职业,法律职业道德,审判制度的概念,审判机关,检察制度的概念,检察机关,律师制度概述,法律援助制度,公证制度的概念,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熟悉与运用:
       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概述

       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司法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司法公正 司法效率
       独立行使审判权与独立行使检察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律职业 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节 审判制度

       审判制度的概念(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主要审判制度)
       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业务机构 审判组织) 法官
      

第三节 检察制度

       检察制度的概念(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 主要检察制度)
       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工作机构 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检察官
      

第四节 律师制度

       律师制度概述(我国律师管理体制)
       律师(律师执业许可条件 申请律师职业许可的程序 律师宣誓制度 律师的业务范围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职业的基本原则)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律师事务所的分类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
      

第五节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 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 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
       法律援助的程序和实施 法律援助的保障和监督 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公证制度

       公证制度的概念(我国公证管理体制)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公证机构的设立 公证业务范围 法定公证制度 公证机构的管理制度 公证执业责任保险 公证员的概念 公证员的条件与任免 公证员的权利和义务)
       公证程序与公证效力(公证的申请 公证的受理 公证的审查 出具公证书 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 公证书的认证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 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 证据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公证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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