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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 论 几点说明
    
     大家好。我叫江山,这个学期的后8周,由我给大家上法理学。
     法理学也可称为法哲学,属于法学基础理论范畴。那么,这个法理学或法哲学,我打算怎样开呢?你们都是学过一个法律本科的,是吧?
     学生:没有。
     没有,没关系。没有,我就当作你们学过了。本科时的法理学教材,我在这里基本不提、不讲。你们学过也好,没学过也好,都没关系。我现在要讲的东西,大概意思就在发给你们的两页大纲上。说明一下,这份大纲只是指定了内容的大概范围,通常情形下,我是想到哪里便说到哪里,不完全受大纲限制。你们可以找一本书或几本书看一下,也可以不看,看不看都没关系。这一番话的意思是说,我没有指定教材。说白了就是这一句话。
     第二句话,你们肯定最关心的是,学完以后怎么考试?我只告诉你们这样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就有什么样的考法。我们也可以讨论,也可以我一个人讲,反正这个方法灵活掌握。整个教学中间没有作业。
     由于我刚才说的原因,即我们没有教材,也没有一个固定的范围,所以,这是一个天马行空的课程。我觉得,有关的都可以拉进来、扯进来。大家最好跟着我一起走。课后你们可以讨论,在课堂上就跟着我走。我想,我这样教法或许也有一定的道理,到底好不好,对不对,你们听完再说。
     这个课程一共有八讲,要目如下:
     第一讲 法哲学及其使命
     第二讲 法及其体系
     第三讲 法与神灵观念
     第四讲 法与道德
     第五讲 现代性与人域法的兴起
     第六讲 以恶制恶:说法治何为
     第七讲 主体、法律革命与法律人
     第八讲 人际同构--后现代的秩序与正义
     可是,根据我通常的经验,从来没讲完过,因为时间总是不够用。我想说,无所谓,讲多讲少实际上是一回事情。讲的多大家就多听,讲的少就少听,关键不在于听多听少,而在于,你听了我说的东西,是否有一些启发,有些感觉。如果有了,我就觉得很满意,并不在乎多少。
     每一讲里有一个中心话题,其他大概就是一些相关的东西。根据内容需要,你们可以去找些书看看,补充补充。
     以上是有关课程的几点说明,备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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