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第 86-88 题
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事实一)
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丁照办。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事实二)
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甲顺利获得7万元保险赔偿。(事实三)
请回答第86—88题。
第86题
86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B.
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C.
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
D.
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考点: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因逃逸延误救治,导致被害人由受伤害转变为死亡。本案中,乙在交通肇事后有逃逸行为。但是,乙是在丙谎称他会打电话叫救护车后才离开的。乙并不放任刘某的死亡。所以,乙只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构成逃逸致人死亡。
选项B错误。乙确实有交通肇事行为,但其本人的行为只是导致刘某重伤,刘某的死亡是由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而身亡的。因此,乙的交通肇事行为并没有致人死亡。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第234条第2款(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案中,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丙的行为已经不是交通肇事的过失行为,而是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同时,乙对刘某的死亡并不放任,所以乙不必为刘某的死亡负责。
第87题
87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
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不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
B.
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没有妨害司法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司法罪
C.
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就此构成教唆犯
D.
丁的“自首”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包庇罪
考点:伪证罪、包庇罪、妨害司法罪、教唆犯、
选项A说法错误。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明知某人是犯罪的人,为了帮助他隐匿罪证而故意作虚假证明包庇他,那么这个行为既可以被评价为伪证罪(因为他做了伪证),也可以被评价为包庇罪(因为他意图包庇他人)因此,伪证罪与包庇罪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
选项B说法错误。甲的主观目的确实在于骗取保险金,没有妨害司法的直接故意。但他明知自己作伪证的行为会导致侦查机关将无辜的人作为犯罪嫌疑人,仍然作伪证。可知,甲对自己的行为会妨害司法是持放任的态度的,因此,甲的行为仍然构成妨害司法罪。
选项C说法错误。刑法理论认为,作为犯罪嫌疑人对这种伪造证据的行为没有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期待犯罪嫌疑人不进行任何干扰侦查的行为。据此,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其行为确实属于包庇罪的教唆行为,但乙不构成包庇罪的教唆犯。
选项D说法正确,不当选。丁的“自首”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的本质是作假证明包庇乙,使其不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丁的行为既触犯伪证罪,又触犯包庇罪。
第88题
88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保险诈骗罪
B.
甲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由于两罪性质不同,应数罪并罚
C.
陈某未将保险金据为己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D.
陈某与甲密切配合,骗取保险金,两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考点:保险诈骗罪,诈骗罪,法条竞合,
甲虚构保险事故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成立保险诈骗罪,但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的关系,不应数罪并罚;陈某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成立保险诈骗罪共犯。陈某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包括非法占为己有,也包括非法占为他有。陈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不是缺少非法占有目的,而是非法占有,占为己有未遂。所以C项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