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条约法
基本要求
了解与理解:
条约的特征,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条约缔结的一般程序,条约的保留,条约修订和条约的终止的一般规则。
熟悉与运用:
条约的效力,条约的解释,中国缔结条约的国内法程序,对有关条约实务正确适用规则作出判定和处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概述
条约的定义和特征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自由同意 符合强行法规则)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约文的议定 约文的认证 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
条约的保留(保留的概念与范围 保留的 接受 保留的法律效果)
第三节 条约的效力、适用和解释
条约的生效 条约的适用(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条约适用范围 条约的冲突)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条约的解释(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 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第四节 条约的修订和终止
条约的修订 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 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程序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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