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仲裁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与理解:
仲裁当事人的变更,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主要区别,通常程序与简易程序的主要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
仲裁程序的全过程,能够适用相关仲裁程序的规定分析和解决仲裁实际中的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仲裁当事人与代理人
仲裁当事人(仲裁当事人的含义及特征 仲裁当事人的变更)
仲裁代理人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条件 申请仲裁的方式)
审查与受理(对仲裁申请的审查 审查后的处理 对仲裁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仲裁保全
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概念及适用条件 范围及措施 程序 申请人的责任)
证据保全(概念及适用条件 程序)
第四节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合议仲裁庭 独任仲裁庭)
仲裁庭的组成程序(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 确定仲裁员)
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员因其他原因的更换)
第五节 仲裁审理
仲裁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 书面审理)
开庭审理程序
仲裁审理中的几个特殊问题(撤回仲裁申请 延期开庭 缺席裁决)
开庭笔录
第六节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仲裁和解与调解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作出的方式 仲裁裁决的种类 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的补正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七节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争议标的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 案情简单 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
第八节 仲裁时效
仲裁时效的概念 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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